請先選擇您想搜尋的分類
親愛的會員您好:
因近來詐騙事件頻傳,敬請提防假造來電顯示之詐騙電話!AVIS 安維斯租車不會於非上班時間以電話方式聯繫消費者確認訂單內容或核對資料,本公司並無分期付款與自動扣款的付費方式,若您接獲類似電話切勿提供任何金融帳戶資料,並請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詢。如您不慎遭到詐騙致受損失,恕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如有任何問題請先撥打本公司客服專線詢問確認。
承租人(即駕駛者)必備條件
• 年滿 20 歲並持有有效駕照。
• Avis Prestige 尊榮車款 (M-Benz車款 / BMW車款 / Audi 車款) 承租人須年滿 25 歲、持有有效駕照及白金卡 (含) 以上等級之信用
卡。
取車時需出示證件
本國國民 :
1. 身份證 2. 有效駕照 3. 信用卡 (有效期限六個月以上;恕不接受 簽帳金融卡 / 借記卡)
外國人士 :
• 於入境 30 天內還車者,租車時須出示 :
• 無法於入境 30 天之內還車者,租車時須出示 :
* 香港及澳門旅客需額外攜帶"入台證"。
車輛預訂
1. 車輛預訂及實際車輛提供以車組為準,除本公司提供的特定車款優惠方案之外,恕無法指定租賃車款。
2. 超過預訂取車時間 1 小時,且未事先通知者,視同取消預訂,本公司得以將預訂之車輛轉租他人;如欲異動取車日期,優惠條件另
議。
※提醒您,如果您先前未註冊,租車完成將自動加入成為會員,預設帳號為身分證字號,密碼為手機號碼,可至會員中心修改。
附加駕駛
增加駕駛人員不另收費,但亦須符合承租人條件並提供有效的身份證件及能於台灣合法駕駛的執照。
付款方式
1. 一律使用信用卡付款,Visa / MasterCard / JCB / 美國運通卡 / 中國銀聯卡,均可使用,恕不接受現金。
2. 若使用有 ”銀聯” 標識、卡號以 ”62” 開頭的銀行卡 (包括借記卡、貸記卡和準貸記卡) 支付租金。及請攜帶非62開頭之銀聯卡以供登記信用卡付款同意書。
租賃期間計算方式、續租及逾時、超里程收費標準
1. 車輛租賃方式為日租,以 24 小時為計算標準。
2. 還車時間逾 1 小時者(不含 1 小時),每滿 1 小時按公告牌價每日租金十分之一計算收費,逾 6 小時以上者以一日之租金計算收費。
3. 顧客若需要延續租期,必須在約定還車時間前之營業時間內事先告知並取得本公司之同意,始為有效。
4. 車輛每日平均行駛里程限制為 400 公里,逾 400 公里者,每 1 公里加收新台幣 2 元累計;Avis Prestige 尊榮車款 (M-Benz車款 /
BMW車款 / Audi 車款等) 每 1 公里加收新台幣 5 元累計。
異地還車收費標準
全台提供甲地租車乙地還車服務,跨站之甲租乙還收取服務費新台幣 1,000 元。(花東地區除外,其花東地區規則如下補充說明。)
※ 舉凡花東地區異地取還 (即為 不同站 取車、還車者),即收取 新台幣 $1,000 之服務費用。
平假日定義
平日定義 : 週一至週四之非假日
假日定義 : 週五至週日、國定假日及其前一天
取消預約手續費
• 預約取車日當日取消租車,將計收訂金總額 100%
• 預約取車日前一日取消租車,將計收訂金總額 80%
• 預約取車日前二~三日取消租車,將計收訂金總額 70%
• 預約取車日前四~六日取消租車,將計收訂金總額 60%
• 預約取車日前七~九日取消租車,將計收訂金總額 50%
• 預約取車日前十日取消租車,將不計收訂金並全額退還
燃油規範
1. 租金不包括燃料,車輛使用之燃料需由承租人自備,還車時,油箱之油料請勿低於出車 時之油量,多出的燃料恕不另退還或退費。
2. 承租人並應購用合法銷售之燃料,若因用油不當造成車輛故障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3. 還車時油量若低於出車時之油量,承租人須自行至加油站加油,或同意本公司收取短缺之油料油費外加 100 元服務費。
4. 短缺油料油費計算,以當日公告油價及短缺油量格數換算之公升數為計算基準,本公司將另行開立油費發票以茲憑證。
5. 除了以上方式外,另提供【預付油資】服務,當選購此服務時,在還車之前都不用加油,因為此項服務表示您已購買整缸油,油價與加油站費用相同,未使用完的油錢將不會退回。【預付油資】價錢依照車款不同,有不同價位,如下顯示:
●C組車款- 1,600 元
●D組車款- 1,800 元
●O組車款- 1,800 元
●H組車款- 2,000 元
●G組車款- 2,000 元
●S組車款- 2,100 元
●K組車款- 2,100 元
租車保障及車損相關責任
1. 車體損失險:當車體損傷時,一般車款 承租人最高自負額 10,000 元;Avis Prestige 尊榮車款 承租人 最高自負額為 50,000 元 (部分車款最高自付額為 30,000 元)。
(1) 加購安心減免服務 :(至站點取車時,可加購安心減免服務,即可享車損免自負額及免營業損失之保障)。
一般車款:
C 組車款 原自負額 10,000 元;加價 350 元, 10,000 元 → 0 元
D 組車款 原自負額 10,000 元;加價 350 元, 10,000 元 → 0 元
O 組車款 原自負額 10,000 元;加價 350 元, 10,000 元 → 0 元
H 組車款 原自負額 10,000 元;加價 350 元, 10,000 元 → 0 元
G 組車款 原自負額 10,000 元;加價 350 元, 10,000 元 → 0 元
S 組車款 原自負額 30,000 元;加價 500 元, 30,000 元 → 0 元
K 組車款 原自負額 30,000 元;加價 500 元, 30,000 元 → 0 元
Avis Prestige 尊榮車款 :
E 組車款 自負額 50,000 元;加價 1,300 元, 50,000 元 → 0 元
V 組車款 自負額 50,000 元;加價 1,300 元, 50,000 元 → 0 元
N 組車款 自負額 50,000 元;加價 1,300 元, 50,000 元 → 0 元
R 組車款 自負額 50,000 元;加價 1,300 元, 50,000 元 → 0 元
W 組車款 自負額 30,000 元;加價 500 元, 30,000 元 → 0 元
*【安心減免】注意事項:
1. 加購限透過電話預約或現場取車時提出,凡取車完離開站點後提出加購者將不適用。
2. 加購計價方式採「日」為計算單位,非以「時」計價。
3. 逾時還車超時部分不在受保障範圍內。
4. 續租若欲加購服務,承租車輛必須駛回 AVIS 站點辦理續租作業。
5. 若事故後,若未符合此方案之必要條件與程序,將依合約收取車輛損害賠償費與營業損失賠償。
6. 車輛損傷達全損時,依合約承租人需支付車輛現值 10% 之費用,若加購此方案,可扣除車損自負額減免之金額,再補差額即可。例如:若承租人需支付車輛全損費用 5 萬,因加購了安心減免方案,可扣除 1 萬元自負額減免,再支付差額 4 萬元即可。
7. 安心減免方案不包含車輛失竊、加錯油品、不明車損、全車玻璃、輪胎、輪框,及合約第十四條保險不理賠部分。
8. 同一租賃合約發生數個事故時,此方案只適用於初次事故或損傷。
9. 包月專案計算方式:租賃合約租期為 1 個月,加購安心減免方案以 20 日費用計算。
10. 「限量特惠」恕不適用此加購服務。
11. 車輛發生擦撞、毀損時,務必報警處理,並取得【事故三聯單】,方得適用此服務保障內容。
12. 本公司對此加購服務內容保有最終修改及解釋之權利。
(2) 加購好險有保障 :(至站點取車時,加購安心減免服務後,可同時加購好險有保障,即可獲得輪胎、全車玻璃破損最高 $5,000 補償)。
一般車款:
C/D/O/H/G/S/K 組車輛,加價 $99/日
Avis Prestige 尊榮車款 :
E/V/N/R/W 組車輛,加價 $299/日
* 【好險有保障】注意事項:
1. 好險有保障方案包含租賃期間全車玻璃、輪胎、輪框之損傷保障,本公司將返還輪胎/
玻璃修補或更換費用,返還金額上限為 $5,000,超出部分之費用仍需由承租人自行負擔。
2. 車輛承租期間如輪胎發生中釘、破胎/擋風玻璃破裂時,請承租人立即通報 AVIS 人員:
- 站點營業時間內:請致電 AVIS 站點
- 站點營業時間外:請致電 AVIS 24 小時客服中心 0800-600-601
3. 車輛狀況評估及後續處理:
- 影響行車安全,無法行駛:安排拖車拖回站點。
- 尚可行駛:請繼續駕駛,或由道路救援拖至鄰近輪胎行/汽車玻璃行,進行修補或更換。
4. 若承租人自行前往輪胎行/汽車玻璃行進行修補,如需更換輪胎,則規格須與原車一致,
並務必拍攝施工前後照 (新舊胎以及輪胎規格/玻璃施工前後照片)。
5. 請務必向店家索取發票或收據:
- 發票:需登打安維斯統編 : 53799460
- 收據:需加蓋輪胎店免用統一發票章與負責人章
6. 請於還車時提供施工前後照片與發票/收據,站點同仁確認輪胎/玻璃狀態無異狀,將
返還修補/更換費用,上限為 $5,000。
2. 租車即送全額保險,除強制汽車責任險外,另包含下列保險保障:
(1) 第三人責任險:保險金額每人之傷害最高新台幣 200 萬元、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最高新台幣 400 萬元、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最高
新台幣 50 萬元。
(2) 駕駛人傷害保險:保險金額新台幣 300 萬元。
(3) 乘客責任保險:保險金額每人新台幣 300 萬元(超載部分除外)。
(4) 車體損失險:發生車損而未至全損時,最高自付額新台幣 8 萬元整;車輛全損時,承租人應賠償車輛現值之 10%,尊榮車款則依
各車款規範為準。
(5) 汽車竊盜損失險,承租人僅支付市價與保險賠償金額之差額,惟車輛零件/配備單獨失竊者,承租人須全額賠償。
3. 若因承租人之故意或過失其應負責賠償損失之金額超過保險理賠金額及範圍者(包含財務、精神、工作等損失),由承租人自行負擔。
4. 如承租人因違反租賃契約書約定事項或因下列情形造成車輛損壞,須負責賠償全部損失,不受車損最高自付額限制:
(1) 承租人或駕駛人故意或唆使之行為所造成者。
(2) 承租人或駕駛人酗酒或服用、施打違禁品駕駛本車輛所造成者。
(3) 承租人或駕駛人從事犯罪或唆使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行為所造成者。
(4) 承租人准許或指使任何無合法汽車駕駛執照之他人駕承租車輛。
(5) 承租車輛於發生肇事後逃逸,其肇事所造成之毀損滅失。
(6) 第三者故意行為、遭不明車輛或物體碰撞、自然災害 (如颱風、地震、洪水等) 、或其他不明原因所造成者。
禁止事項
1. 本車為禁止吸菸車輛且不得超載,並不得載送下列物品:
(1) 違禁品、危險品。
(2) 不潔或易於污損車輛之物品。
(3) 不適宜隨車之動物類(可隨車之動物僅限裝於寵物箱之犬、貓、裝於小籠之鳥類及盛於小容器中之魚蝦等)。
若承租人違反此約定,本公司得終止租賃契約,並即時收回車輛,如另有損害或造成車輛污損、異味殘留、動物體毛殘留等,承租
人須支付損害賠償。賠償修復或清潔費用,依一般行情收費。
2. 承租人應在約定範圍內使用車輛並自行駕駛,不得使用於以下情況:
(1) 准許或指使任何無合法汽車駕駛執照之他人駕駛。
(2) 從事汽車運輸業行為(含收取明示或默示之報酬而攬載乘客或貨物)。
(3) 禁止超載或充作教練車。
(4) 用以推動或拖曳任何車輛或物體。
(5) 改造、供競賽或其他試驗性目的。
(6) 為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法令或其他違法目的之使用。
(7) 服用麻醉或迷幻藥物或酒醉駕車。
(8) 以詐欺或委虛偽陳述之方式向本公司取得本車輛。
違反本項約定,承租人得終止租賃契約,並即時收回車輛,如另有損害,並得向乙方請求賠償全部損失。
其他承租人應負責任及費用
1. 租賃期間承租人應隨車攜帶駕駛執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汽車出租單及行車執照以備查驗。
2. 承租人於租賃期間因違規所生之處罰案件及停車費、國道通行費等費用概由承租人負責繳清,如由本公司代為繳納者,承租人應負責
償還。
3. 若有關牌照、行車執照或車輛被扣等情事發生,自被扣之日起至公路監理機關通知領回日止之衍生費用,須由承租人負擔。
4. 本公司出車時免費提供之配備(如雨傘),或承租人付費租用之配備(如 GPS、兒童安全座椅等),承租人負有保管責任,若發生毀損或
遺失,相關賠償或維修費用將由承租人負擔。
5. 承租人於租賃期間,如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60 公里以上,造成出租車輛被吊銷汽車牌照三個月,除繳納規定罰款金額外,須
償付該車輛三個月之營業損失。
其餘未盡事宜,以租賃契約書為準。AVIS 小客車租賃契約書